校属各单位:
根据湖北省发改委通知,学校将于2023年5月向省市发改委报批2023年各项收费标准(包含服务性收费),请涉及到2023年新增收费项目或原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需要变动的部门及学院,于2023年4月20日前将收费项目、金额、类别、收费依据等报送分管校领导审批签字后,将电子、纸质版报送至财务处,财务处报经学校同意后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报省市发改委报批。
专此通知
财务处联系人:党昱 联系电话:0719-8891079
财务处
2023年4月7日
上一条:关于举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升旗仪式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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